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108日至118,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粮集团)党支部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121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储备粮集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营口储备粮集团党支部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425条,逐类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21个问题;还有4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偏差

1.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够强,学习效果不理想问题。

问题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指示批示学习不及时不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根据《营口储备粮集团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的有关要求,20221月,储备粮集团党支部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专题学习研讨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集团领导班子中心组必学内容。

二是202218日,储备粮集团党支部组织召开了集团领导班子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研讨会。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集团领导班子5名成员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发言。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了集团党员干部对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的深入理解,懂得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等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坚定了每一名“粮食人”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决心,为自觉做到认识上一致、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认同、行动上同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通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反反复复学、及时跟进学,教育引导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层层压实责任;教育引导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牢记粮食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教育引导集团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工作岗位上抓小、抓细、抓实,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没有开展全员培训,谈话了解发现,部分员工对《条例》新修订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集团办公室及各单位、各部门分别制定了的具体学习计划和测试安排,并将《条例》测试结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评优评先的考核内容。2022128日,集团组织了《条例》集中学习,对新、老《条例》进行了对比分析、细致解读。

二是在集团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自主学习的基础上,2022225日,组织集团所有在岗的干部职工进行了《条例》专门测试。通过测试,加大对《条例》的宣贯力度和学习效果检验,确保做到了学习全覆盖、测试全覆盖,促进了集团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遵循执行及实际应用《条例》的贯彻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政治站位不够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有欠缺问题。

问题3:关于“粮食轮换筹划不严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增强粮食储存、生产安全责任和保障意识,坚持常态化、阶段性、贴合实际的开展整改工作。2022124日,组织集团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的同志集中学习了《营口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粮食轮换架空期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管理层面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职能,落实储备粮食的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快、用得好。

二是认真研究部署年度轮换工作。结合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粮食长势,对全年的粮食轮换时间安排、粮食轮换市场价格调研和轮换的设施设备准备等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确保轮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管理制度》,重点将出入库到期前10日设为预警黄线,切实做好粮食轮换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以制度固化轮换操作的程序及流程,保障轮换任务有序开展和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4:关于“多次违规改变借款用途。”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202229日,组织了集团领导班子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及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营口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性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营国资发〔202071号)、《关于印发<营口储备粮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营储粮字〔202031号),还原造成错误行为的根源和原因,对症抓药,坚持底线思维,从思想和行动上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1年版)》,不断完善集团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往来帐户结算管理制度》等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有效堵塞了决策中的缝隙与漏洞,形成了整改的长效机制。

三是聚焦粮食企业的主责主业,剔除集团及子公司营口储备粮经贸有限公司停止诸如铁矿粉、煤炭等非主业、非优势经营项目20216月,该公司陆续完成《营口储备粮经贸有限公司章程》及经营项目的剔除变更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门有关财经制度,严格落实《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大额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不定期召开资金调度会,严格管控资金的去向、用途、金额等重点环节,保障资金调度的合规合理和安全。

五是按照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营口储备粮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对经营投资行为的事前规范、事中检查、事后追责的工作闭环,提高预警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在全集团形成了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组织体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对应急保障任务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问题5:关于“应急保障隐患一度长期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一规定两守则”,严格落实安全储油工作的主体责任,提高对应急保障任务重要性的认识。辽宁省营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食储备公司)主动与营口市电业局协商,办理供电业务。2021730日粮食储备公司恢复供电。20218月,该公司与营口市电业局签订了《低压供电合同》并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铺设,为储备油储存、轮换、应急出库任务提供刚性保障。

二是制定了《辽宁省营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供电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和《辽宁省营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安全用电检查制度》,由集团储运安保部和相关责任企业按照分工和各自工作计划,坚持每日、每周、每月定期对铺设的专属电力线路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运行状态良好。同时,要求粮食储备公司形成辽宁省营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供电评估记录》,定期对营口供电公司的供电使用功能和安全保障两方面因素进行评估,确保供电的持续性、电压稳定性、设施设备的达标性。

三是集团定期听取各子公司安全工作汇报,健全完善了集团安全培训等各项工作记录,签订集团及子公司2022年度包括供电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和担当作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履行涉粮职能责任不严不细,工作标准不高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履职能力偏弱问题。

问题6:关于“把关不严格,造成国有资产利益受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2022217日,组织集团储运安保部、综合业务部、财务部的同志参加集团政策法规集中学习1次。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强化具体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应知应会和底线原则的把握执行,信息的沟通和共享。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人员工作岗位的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及业务水平。

二是由集团储运安保部承办,对集团智能粮库系统进行了升级维护,重新规范了集团智能粮库系统的工作流程;厘清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的各自分工,进一步完善粮食轮换各环节的审核、审批手续,形成了粮食轮换作业链条的工作闭环。

三是20223月份,建立了集团各子公司、各部门信息联络人机制,进一步落实了轮换粮食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粮食轮换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职责,衔接覆盖业务交叉层面的空白点、盲区,保障业务链条的完整性,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7:关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促进工作落实,2022117日,由集团分管领导与储运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和政策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并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及情况说明。2022127日,集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集团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二是2021121516日,组织集团粮油检验员参加了市发改委组织的集中培训。20221月,结合问题整改,集团储运安保部编制了《营口储备粮集团2022年度安全储粮管理、粮食检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集团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等工作岗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岗位职责、粮食储存安全及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2次。通过学习培训,确保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粮油检验工作,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标准。

三是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且编制了《营口储备粮集团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督查单》,坚持每年6月底、12月底由集团组织2次集中检查;每月由储运安保部门负责人进行1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集团粮食指标的检测、质量检验记录的把关及审核等工作。截至目前,储运安保部负责人已进行了2次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日常管理松懈,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问题。

问题8-10:关于“粮食存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根据2022年度营口储备粮集团安全储粮管理、粮食检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计划》,202212月份已进行“一规定两守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三检一化”制度、保管员岗位职责、“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仓储保管员”等知识培训2提升了保管员的业务知识储备及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规范了保管员的规定动作,使保管人员进一步掌握了不同品种粮食的储存特性和粮情处置方法

二是针对“关于粮食存储管理不严格、个别粮食出库损耗率过高、成品粮保管不善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第一,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促进工作,2022117日,由集团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储运部门责任人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5人次,摆事实、讲问题,切实促进转变工作作风,把严格要求转化为完成工作质量的良好成果。同时,要求储运部门责任人及子公司负责人通知当事人对已发生的未填写事项指标作附件情况说明。2022127日,集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第二,2022211日,集团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健全完善集团仓储管理机制,调整成立了营口储备粮集团粮情检查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督导粮情检查工作,确保储粮安全;落实储运部门负责人保管员的岗位职责,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和更正货位卡的填写。坚持将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结合起来,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虫霉鼠害的潜在隐患情况,针对性的做好防护工作。第三,认真总结造成损失的原因,汲取保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粮情掌握判断不准、处理措施不得当、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教训,认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工作,梳理查找粮食储存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点,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落地,推动风险防控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将粮食损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第四,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提升仓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如在仓房内安装密闭窗帘、门帘若干,强化对粮食控温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储粮安全。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11:关于“疫情防控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由集团办公室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202218日,专门组织集团门卫、储运安保部的安全员、司磅员等相关人员学习了《营口储备粮集团疫情防控手册》等相关内容,提高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将疫情防控职责落实到人头,确保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信息全面、准确、可溯源,确保了疫情防控安全。

二是针对疫情防控不规范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与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要求相关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强化疫情防控教育,克服麻痹思想。

三是结合储运安保部门粮油出入库的业务实际,规范统一将集团原《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登记表》变更为《营口储备粮集团车辆出入库登记簿》,完善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检查行程码等事项。

四是由集团办公室牵头,对集团重点部位,每月进行至少1次的常规检查,确保了防控责任有效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对涉粮问题敏感性不强政策性粮食收储购销领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1.涉嫌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问题12:关于“长期采取“‘只定下限、统一价格’的方式收购粮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针对涉嫌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2022128日,集团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粮油购销管理办法》,就制定收购价格、收购标准,切实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等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经研究,集团对加强粮食质量检测、等级评定、集体订价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了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的方式,重新调整编制了《营口储备粮集团粮食收购价格公示表》。另外,还对集团张贴宣传海报、在集团网站发布公告等事宜,进行了规范。通过问题整改,达到了依法依规履行业务流程的目的,形成了集体订价机制,有效规避了粮食流通领域的腐败问题的发生,降低了经营风险,有效避免了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执行轮换计划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13:关于“超出轮空期或未批复同意提前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31日,由综合业务部牵头,集团组织轮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内容及《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学习,提高了集团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意识,强化了自身的粮食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对粮油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掌握轮换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储备粮轮空期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年度轮换工作,坚持不定期召开轮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效解决了执行轮换计划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确保了轮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管理制度》《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粮油购销管理办法》,按规定执行粮油轮换计划。

四是针对集团合同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集团从强化权责边界、授权程序、审核审批环节入手,规范了合同管理签订流程,修订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并要求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台账》,有效避免了错位、缺位的管理漏洞,坚决杜绝提前签定合同及与业务执行时间不符问题的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问题14:关于“发放劳务费、补助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集团财务制度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二是2022118日,由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现金的代签容易产生虚报的错误,明确非本人领取签字的责任,督促其在思想、行动上改正错误,并由当事人做出附件情况说明。

三是严格执行薪酬费用发放规定,本人应领的本人领取,如有特殊情况,履行书面授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15:关于“帐目管理混乱。落实专帐记载、帐帐相符等规定不严格,统计帐、保管帐原始凭证缺失、混存等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11230日,组织集团统计人员参加了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组织的粮食行业统计从业人员培训;20221月初,由集团职能部门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能力考评1次,确保从业人员岗位应知应会和岗位管理匹配能力。加强对该岗位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责任、工作作风等事项的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统计员和保管员分别由专人担任,坚决避免统计、保管由一人兼任的问题。

三是规范集团仓储管理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坚持定期检查,确保账目准确无误,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检查2次,无此类问题发生。

四是2022222日,由分管领导与储运部门负责人及现任统计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认真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学习落实专帐记载、帐帐相符等规定不严格,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等原因造成的,要求统计、保管各负其责,引以为戒,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身履职尽责必须到位。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是2022222日,由储运部门的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储运业务专题会议,提醒教育集团及子公司相关部门其他从事本岗位人员,严格落实“一符三专四落实”制度,压实责任链条,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统一将部门负责人、保管员、统计员岗位职责上墙公示。通过问题整改及部门负责人的定期检查,现储运部门的出入库单据保存完整、装订规范,统计账目已重新规范,相关资料已整理归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16:关于“经费支出手续违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14日,由分管领导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财务部门严格履行报销审批程序,加强对发票、报销单据的审核,坚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是202215日,由未盖章公司全部将11张未加盖公章的发票加盖公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17:关于“应收账长期挂账不清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市国资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由集团审计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收账款清理工作任务,集团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即:(1)材料组负责梳理收集欠款账目、票据,补充证据等工作;(2)外访清欠组负责尽职调查、外访清欠等工作;(3)综合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每个专班指派一名副总经理负责。

二是实施专项监管措施,严格清理存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有关规定,建立应收账款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应收款项的财务管理,制定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三是有效落实责任,有序分解清偿工作任务。集团采取应清尽清、应诉尽诉、应移交尽移交为原则,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分工,启用了日报告、周调度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确保清收工作全覆盖,积极推进应收账款清收工作的存量持续减少,坚决遏制增量的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2630日前完成。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问题18:关于“擅自以物抵账处理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110日,由集团综合业务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2007-2020)中《营口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营国资发〔2016139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国资发﹝2016315号)、《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发让进场交易的通知>的通知》(营国资发﹝200713号),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操作,不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知悉度,提高的政策水平,有效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集团内控制度管理,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管理办法(暂行)》。

三是重新梳理以物抵账处理固定资产的相关工作资料,针对抵顶轿车进行追溯评估,对工棚房屋维修工程进行追溯评估,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当时市场规律确认抵顶事项及抵顶金额的盈亏,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工作。

四是委托辽宁中昊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价有限公司做帕沙特牌小型汽车追溯性价值咨询。委托辽宁融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房屋装饰装修(工棚维修)追溯性价值咨询。抵顶行为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五是按照国家、省、市及市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补齐完善相关手续,履行报备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2630日前完成。

问题19-20:关于“违规自行报废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对此次巡察整改中发现的关于“违规自行报废处理国有资产。”问题,集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集团财务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自查、核对,找出未按规定程序、缺少完备要件办理的原因所在。

二是2022110日,由集团财务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2007-2020)中《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国资发﹝2015292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属监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意见的通知》(营国资发﹝2017309号)、《关于印发<加强财务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营国资发﹝202035号),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为规范资产报废、核减的账务处理、完备资产报废处理手续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强化内控制度管理,弥补缺陷,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健全完善了《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暂行办法》等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报废、审核工作,为保证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

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教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财务工作的领导。2022118日,由主管领导与分管财务、资产工作的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2人次。

五是加强财务工作建设,充实管理力量。202112月,营口储备粮集团选调财务部部长1人,重新明确了财务部职能,重新调整了财务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3个,提高了集团财务管理水平。

六是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由集团综合业务部、财务部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及市国资委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备上述问题相关资产的资产处置要件及报废处置手续,完成资产处置资料归档备案工作,并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审核报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对“原第一粮库建设的罩棚工程,未按要求履行核减手续。”问题的整改:第一,根据20171110日营口储备粮集团《关于监事会对“2017年度财务管理检查报告”中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报告》,2003年营口市第一粮库于辽宁省三建公司签订罩棚工程决算,面积3000平方米,轻钢结构,总价150.01万元。企业计入借方在建工程,贷方计入其他应收款,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在建工程借方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借方,并全部计提减值准备。经核查该在建工程未发生建设行为,无实物。根据检查结果,报请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作出账务处理。第二,2018814日,营口储备粮集团2018年度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决议。第三,20222月,按照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集团聘请第三方辽宁融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营口储备粮集团资产损失核销情况进行专项审计。2022210日,经第三方辽宁融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形成《关于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核销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账务核销调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对“议价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车辆报废处理手续。”问题的整改:第一,集团综合业务部重新筛查、梳理,并认真收集了议价公司当时处理别克轿车的请示、批复及车辆评估报告、委托拍卖手续、溢价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已有的资产处理要件和处理程序。第二,由财务部、办公室共同配合,按照《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财务账目调整及资产价值确认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2630日前完成。

3关于对“储备粮集团20203月未按规定履行房产报废处理手续。”问题的整改:第一,经核查,梳理出第三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出的关于对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益进行见证的《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经济鉴证证明》。第二,202025日,营口储备粮集团针对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营审企报〔201925号)中提出的问题,形成了整改报告,按审计要求,报请集团董事会批准,对《审计报告》中提出“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家属宿舍于19821989年期间投入使用。2015年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资产已动迁,实物已无。”,做核销处理。第三,202032日,营口储备粮集团2020年第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已按要求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履行财务账目调整及资产价值确认手续。有效避免类似审计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21 :关于“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20211220日,营口粮食储备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对该公司201948日购买的、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的0.8万元的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进行了梳理,经梳理:201948日购买办公家具支付8030.00元,包括:沙发(大)12900.00元、沙发(小)12300.00元、三人位沙发11300.00元、茶水柜11000.00元、茶几1530.00元。

二是没有计入单位固定资产的依据:根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中,第三条: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三是因该公司201948日购买的办公家具单位价值均不够5000元,所以,依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做账务处理,未入固定资产科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问题反复发生

1.整改不全面,有些问题避重就轻的问题。

问题22:关于“有些问题长期不整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为进一步落实储备粮集团党支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11229日,集团召开了审计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会议,会议对2015年至2020审计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确定了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2022110日,由集团财务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2007-2020)中《关于印发<加强财务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营国资发﹝202035号)等内容的基础上,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规范集团财务部门账务处理、审计整改工作。

三是在整改过程中,集团财务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市国资委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集团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梳理、完备应收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权属不清晰等问题的相关原始资料,注重清单问题录入的完备性和逐层审核程序,强化整改工作的完成效果和时效性

四是深入细致逐条梳理每一个问题,进行彻底自查、核对,杜绝了避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困难,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整改。

问题23:关于“有的问题没有列入整改台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定期预判、分析、研究粮食储存安全、生产安全工作隐患,列清单建台帐促整改见实效。                        

二是在2022118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找储运安保部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储粮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在记录台账过程中要实事求是,要做到全面准确,坚决杜绝回避问题的行为再次发生。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定两手则”,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已于20222月中旬前,编制了《营口储备粮集团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台帐》,将上述没有列入清单台账2个问题,列入整改工作台帐,重新梳理相关整改资料,并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整改不彻底,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问题24:关于“有些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11229日,组织储运安保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了营口市粮食行业“两个安全”培训班,学习掌握了新安全法及“两个安全”等法规条例,对粮食仓储与加工粉尘防爆等知识有了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储粮安全意识。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厘清承储主体职能定位,202218日,在集团领导班子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研讨会之后,召开了由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议。会议提出,要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重新对历年来各级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并重点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化学药品存放不合规等5方面18个问题逐一落实到分管领导及部门,并再次列入《营口储备粮集团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台帐》,明确整改牵头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提高思想认识、以点带面、扩展思维,立行立改,迅速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在问题整改过程中,集团要纠正麻痹思想、扭转因资金等困难不愿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错误观念,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四是集团储运安保部重新修改了《营口储备粮集团省市两级储备粮油应急出入库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给辽宁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备案,通过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夯实了储备粮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问题25:关于“有的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厘清承储主体职能定位,持续突出和加强储备粮集团的主责主业。

二是20221月份以来,通过集团领导班子中心组、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多次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与储运安保部的有关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落实企业粮食承储主体责任,增强储备粮安全管理意识。

三是用好“第一种形态”促进工作,2022127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集团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并结合的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执行政策性粮油储存设定的企业资质条件作了表态。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2216日,集团主要领导之间、集团主要领导与班子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7-2662006;邮箱信箱:站前区劳动街牛屯里1;电子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中共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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